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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大连商品交易所今年将推进“保险+期货”试点作为重点工作。业内人士认为,“保险+期货”模式可以补充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的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提高服务的有效性。

“保险+期货”作为探索金融支农的有效模式,打破了传统农业保险对市场价格风险保护的局限。“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开展支农融资业务创新试点,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它拉开了我国农业保险与农产品期货联动的序幕,做好农业风险管理,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

“保险+期货”试点全面推进

日前,记者从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获悉,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评估,已有12家期货公司获批“保险+期货”项目。与此同时,“场外期权”服务产业链试点正在有序推进。“保险+期货”模式可以补充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的优势,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提高服务有效性。”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保险+期货”试点全面推进

加大试点推广力度

早在2015年,DCE就积极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完善和提升了现有的“场外期权”试点模式,将其引入保险机构,推出了“保险+期货”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新模式,探索解决农产品价格补贴问题的新途径,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并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今年4月,中国结算发布了《关于支持期货公司在2016年开展“场外期权”和“保险+期货”试点的通知》,得到了券商和保险公司的积极响应。大企业研究所也将推广“保险+期货”试点作为今年交易所的重点工作。在大量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DCC确定了年度“保险+期货”试点的支持方案。

据介绍,12家“保险+期货”期货公司的试点项目包括吉林省6个地区的永安期货玉米“保险+期货/期权”项目、黑龙江省嫩江县浙商期货大豆“保险+期货”项目、辽宁省锦州市易县新湖瑞丰玉米“保险+期货”项目和黑龙江省赵广农场南华期货大豆“保险+期货”项目,12个试点项目中有9个玉米试点项目和3个大豆试点项目,主要覆盖玉米和大豆主产区PICC P&C保险、安华农业保险、阳光农业保险、国源保险、迪达保险等七家保险公司参与了试点项目。

“保险+期货”试点全面推进

“与过去相比,今年的计划进一步加大了支持力度,主要是支持期货公司通过减费开展试点业务。”大商所相关人士表示,试点模式要求期货公司采用“保险+期货”的运作模式,为农民、家庭农场和农村合作组织提供价格风险保护服务;保险合同涉及的价格数据是基于大业务对应的期货数据;试点品种为玉米和大豆,现货规模比去年适度扩大到五倍;同时,试点项目在项目周期、参与公司的资质和条件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保险+期货”试点全面推进

全方位服务产业链

同时,DCC还加大对“保险+期货”服务“三农”和“场外期权”服务产业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豆粕期权上市,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农”及相关产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采访中,大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跟踪试点运行,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试点项目的实施效果。同时,“场外期权”服务产业链试点支持计划与“保险+期货”试点支持计划合并,利用“场外期权”的运作模式,为相关产业链的生产、交易和消费实体提供价格风险管理服务。试点项目明确要求“场外交易期权”的目标价格应以大企业对应的期货数据为基础。

“保险+期货”试点全面推进

作为一个以农产品期货起家的交易所,DCE一直在积极探索利用期货市场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新模式。早在2014年,联合期货公司、涉农企业和大型粮食种植户等主要商业机构就推出了“永安云天华”、“新湖瑞丰二次定价”和“浙商订单保险”的“场外期权”服务“三农”项目,探索了农民增收、合作社稳定运行、金融机构获得合理收入的双赢新模式。2015年,DCC进一步升级“OTC期权”项目模式,引入保险公司,成功探索“保险+期货”模式,开展玉米、鸡蛋等品种三个试点项目,实现各方共赢。

“保险+期货”试点全面推进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场外交易期权试点品种数量、单个试点规模和支持量均大幅增加。试点品种方面,有大豆、玉米、豆粕、大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鸡蛋等7个农业品种,铁矿石、焦炭、炼焦煤、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等6个工业品种,共13个试点品种。今年的试点项目对单个试点项目的现场规模提出了最低要求,与去年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据了解,“场外交易期权”的试点应用正在进行中,预计将于6月底完成。

“保险+期货”试点全面推进

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中国现货市场相对发达,但权威和有代表性的现货定价基础尚未形成,保险产品和服务定价困难,产品推广受到制约。在“保险+期货”模式下,以期货价格作为农业保险的定价基准,可以解决保险产品定价难的瓶颈,提高保险产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保护农民收入。

例如,2015年,新湖瑞丰鸡蛋价格保险试点和美尔雅鸡蛋目标价格保存试点同时启动,但目标价格不同。前者是上海保险产品的现货价格,后者是大企业的鸡蛋期货价格。在最终支付中,前试点项目的现货价格在到期时没有低于保险价格,农民没有得到索赔;在后一个试点项目中,当前期货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农民获利216元/吨。作为“保险+期货”模式的核心要素,定价基准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保险+期货”试点全面推进

在探索“保险+期货”模式的过程中,一个主要问题是风险转移和保证所有参与者获得合理的收益,这也是农业保险产品在过去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的原因。市场参与者表示,“保险+期货”模式将保险公司面临的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剥离给期货公司,然后期货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对冲风险,最终实现多赢。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衍生产品市场和与之相结合的金融创新服务的功能作用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央一号文件将发展农业衍生品市场和创新服务纳入其中,表明新形势下进一步发展农业衍生品市场及其功能作用将成为国家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出发点之一。

大商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交易所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资源,在“保险+期货”试点推广中,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深化“担保期”和“白银期”的合作。同时,“场外期权”的运用有助于化解购销双方的产业经营风险,增强衍生品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特别是服务“三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保险+期货”试点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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