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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环保部门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进行了严格调查,许多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6月16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报告了两起网上环境监测数据欺诈案件,两家企业的负责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同时,最近,由于自动监控欺诈,福建省环保厅将10家存在突出问题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监管对象,这是福建省首次对企业自动监控欺诈进行集中监管。今年3月,在杭州“梁健”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了两家涉嫌在网络设施上作弊的企业。

山西省甚至出台了规范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判定和处理实施细则的文件,规定了17种篡改监测数据和14种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商业日报》记者:“近年来,环境保护部不断加强对环保数据的监管,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采取行动。山东等地也在探索遏制环境数据欺诈的新途径。该机制将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在今后调查环境数据欺诈方面的努力。”

●现状:监控数据欺诈许多人被拘留

据山东省环保厅介绍,最近发现巨野县三道自来水公司氨氮自动监测数据偏低。经过调查和询问,三大自来水公司承认私接暗管,干扰采样,伪造监测数据。巨野县环保局对三达公司罚款10万元,公安机关拘留该案的制作人田某15天。

在另一个案例中,山东省监测中心发现日照市排水公司氨氮自动监测设备的斜率通过污染源动态控制系统由1变为0.5,超出正常范围。日照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公安机关拘留该企业的运营监督杨10天。

与山东省两起环境监测数据欺诈案件相比,福建省查处的问题更多,数据欺诈的手段也更加多样。

近日,福建省环保厅组织多支执法队伍对全省50多家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突击调查,并将福建华福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存在突出问题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监管对象。

据福建省称,已发现的欺诈手段包括:破坏取样管道、人工制备样品或稀释样品;避免仪器的采样周期,使标准废水在监测和采样过程中始终排放;故意闲置和异常运行的自动监控装置;篡改仪器参数、改变数据校正值等。

为此,福建省环保厅责成当地相关环保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上市监管企业。对涉嫌篡改、伪造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异常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早在今年3月,杭州就查处了两家涉嫌在网络设施上作弊的企业。

同时,从今年6月2日起,山西省正式实施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判定和处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认定和对数据造假的处罚。特别强调,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提出建议,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地方当局正在加大调查和处理环境数据欺诈的力度,这在未来将得到进一步加强。马军告诉国家商报,一些地区已经尝试了惩罚机制。一旦他们发现企业数据造假不仅受到惩罚,还会影响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并影响企业的信用、采购和上市。

●背后:屡禁不止是因为欺诈成本低。

为了掩盖诸如过量排放等问题,环境数据欺诈在业界被称为“潜规则”。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对环境监测数据的造假提出了更加严厉和明确的处罚措施,数据的真实性得到了法律的强化。

然而,即便如此,虚假环境监测数据的问题仍然层出不穷。

2015年,共发现2658个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运行异常、排污超标、欺诈等问题,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立案78起。环境保护部报告了15起典型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数据欺诈案件。

马军介绍说,反复禁止环境数据欺诈的根本原因是欺诈的低成本和高收益。某省负责监督这方面工作的领导指出,企业环境数据造假的成本在80元到100元之间,但可以节省几十万元的环境治理费用,而且差距巨大,有些企业会冒风险。

事实上,环境数据造假问题已经引起了环保部门的极大关注,这一问题在严厉的处罚下仍然难以根除。

2015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判定和处理办法》,为判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供了依据。同时,要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并向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环境保护部一直在加强对环境监测数据的监督,包括新的环境保护法,该法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马军认为,欺诈在一定程度上仍是普遍现象,地方政府仍需加强识别和披露。然而,一些地区尚未完全实施。

「我们会进一步加强本地调查及处理资料诈骗的工作。总的方向应该是这样的。随着环境监测权的征集,可以预见,对数据拥有直接监管权的省级环保部门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力量。”马军说道。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多省严打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企业造假可省投入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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