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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认为,此举将有助于抑制投机性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市场环境

“投机通常通过短期炒作热点和概念来实现套利。这一次,监管机构规定并延长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的锁定期,这增加了套利成本,有助于区分哪些公司是退潮后的公司。”裸泳”,并阻止一些投机重组行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主任王军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开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修订意见。此次修订从三个方面全面收紧了“空壳投机”,其中,《重组办法》提出完善配套监管措施,遏制投机性“空壳投机”。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赵亚云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重组办法》取消了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这将有效防止投机性借壳。此外,在过去,可以通过代表其他股东持股和分割仓库的方式在空进行钻探。现在,其他新股东的锁定期已延长至24个月,从而堵住了这个漏洞。

证监会严查“忽悠式”重组 炒壳者必将暴露

王军表示,近年来,上市公司利用各种概念套现大股东,配合内部人减持,具有很强的投机性,偏离了重组的正常轨道。这有利于抑制投机性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地优化市场环境。

赵亚云表示,空壳投机是一种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投机行为,必须严厉打击。炒壳可以在短期内提高股价,但最终会导致股价大幅下跌,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掠夺中小投资者的违法行为。

为有效抑制市场投机,王军认为,监管部门应提高监管门槛,联合上市公司协会和交易所,将审查权下放给交易所,建立多部门立体监管机制,要求上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增资应与信息披露挂钩,对虚假披露的公司应严格审查,并相应提高再融资要求。

此外,王军认为应尽快修改《证券法》,赋予监管部门与其职能相匹配的执法权和处罚权。目前,正因为监管层的处罚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的约束和限制,上市公司因虚假信息披露而受到的处罚力度与公司因欺骗而获得的收益存在很大的不对称,这也是今后需要加强和改进的一个方面。

据不完全统计,自6月份以来,20多家a股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和固定资产增持均告失败。从公开信息来看,主要原因是并购的监管政策越来越严格。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在严格重组上市门槛的同时,证监会将结合并购信息披露的特点,加强事后监管。对虚假披露重组信息和闪烁重组等行为进行了查处。

英达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要严格调查这种忽隐忽现的重组,第一步就是监管部门要加强审批。通过加强事前和事后监督,一些违法行为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处罚。只有加强事前和事后监管,才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最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王军认为,应该要求公司在监管事项上不断披露信息。如果公司需要再融资,它们应该与其信息披露挂钩。在虚假披露的情况下,此类公司需要受到严格审查。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证监会严查“忽悠式”重组 炒壳者必将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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