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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1日电据中国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报道,近日,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一带一路”的最新部署,发布了《海关实施2016年“一带一路”建设战略规划的重点工作》(以下简称《重点工作》), 促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海关在各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推动开创陆海东西联系全面开放的新格局。 //

海关总署:深化口岸开放合作 加快全国通关一体化

有14项“重点任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创新,科学监管,包括大力深化口岸开放合作,深化“三互”通关建设,加快全国通关一体化,稳步推进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一带一路”海关数据交换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国加入《国际道路运输公约》, 二是深化合作,构建共赢局面,包括推进海关特殊监管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强与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海关的务实国际合作,加强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能力建设支持,加强与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执法合作。 加强与自贸区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系统对接,打造“认证运营商”(aeo)互认合作升级版;第三,建立共识,扩大影响,包括扩大“一带一路”建设的宣传,建立“一带一路”的合作共识,使“相互认可监督、执法互助、信息交流”的理念深入人心,并举办“丝绸之路通行证”展览,体现陆上丝绸之路自古以来在贸易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新时期“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借鉴。

海关总署:深化口岸开放合作 加快全国通关一体化

“重点任务”的主要特点是务实推进和全面合作。这次提出的14项重点任务涉及海关通关、监管、税收、与执法部门合作等多个领域。围绕海关重点业务改革,在管理理念和合作方式上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以满足沿线国家日益紧密的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需求,提高通关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例如,继续推广“绿色通道”便捷通关模式;促进单一窗口数据的协调和简化,改善用户体验;建设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实现全国范围内海关安全准入和税收征管风险的统一防控和处置;我们将继续支持在全国重要多式联运物流节点建立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选择试点海关开展多式联运试点工作,完成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的信息交流。这些措施务实地促进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了贸易便利化。同时,充分考虑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差异和不同合作需求,确定与沿线海关等港口执法机构的合作利益,完善合作机制,丰富合作内容。例如,探索与中欧列车沿线重点港口建立“点对点”的跨境合作;以《京都公约》下的自贸区相关海关监管体系为重点,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关就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监管体系、经验和发展模式进行交流和培训;在铁路运输监管领域,加强与重要节点国家的政策法规交流和风险管理合作;沿着“一带一路”建立国家和区域海关培训中心,并通过这些中心实施技术援助培训;推进沿线海关数据交换,为沿线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海关开放云服务;计划为东南亚和南亚的高级海关官员举办两期培训班。这些措施实现了全方位合作,将为外贸发展创造一个协同增效、相互促进的良好环境。

海关总署:深化口岸开放合作 加快全国通关一体化

海关总署发言人张广智表示,2月29日至3月11日举办的首届中非海关“现代管理”高级培训班已圆满结束,来自12个非洲国家和地区的50多名海关中高级代表参加了培训。今后,中国海关将继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关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海关间的合作水平。(Zhongxin.com金融频道)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海关总署:深化口岸开放合作 加快全国通关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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