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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1日,

据陕西省政府网4月1日消息,陕西省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提出要综合采取渗透、滞蓄、净化、利用、排水等措施,吸收利用70%的现场降雨。并为此提出了时间表,即到2020年,陕西省2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需要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省8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将达到这一目标。此外,陕西省将在全省选择2-3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项目。

陕西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意见 选择23城市试点

根据意见,到2016年底,各区市要全面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并与年度项目同步实施;到2017年底,各县应完成县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此外,今年省级以上开发区规划的新建区域和项目必须按照海绵城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在老城区,小雨不会积水,大雨不会涝,热岛效应会逐渐缓解。2016年底前,每个区市至少要选择一个区域,在老城区启动海绵城市示范建设。按照海绵城市的要求,今年的新项目和社区要达到50%,到2020年要达到90%;各城市新建道路和广场的综合透水铺装率应达到60%以上,到2020年达到90%以上。

陕西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意见 选择23城市试点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陕西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意见 选择23城市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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