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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超过1亿元人民币,三家银行的账户被查封和冻结,最后一名被告因拖欠客户存款和投资费2亿元人民币而出庭...多伦股份更名后,业务运营并没有“变脸”。

今天,公司宣布,2016年3月31日,公司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了《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等法律文件的复印件。自然人黄永书将深圳市中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一)(以下简称“中远”)、皮皮(被告二)、贤彦(被告三)列为被告

2014年12月31日,原告黄永书与中远集团签订《投资咨询服务协议》,双方共同出资2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其中原告以保证金形式出资4000万元,中远集团出资1.6亿元。将2亿元人民币支付至科士威指定的账户,原告将为相关投资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该账户的日常交易操作可根据科士威的授权进行。科斯威有权查询每日交易账户的资产。

身陷近2亿拖欠案 匹凸匹被告上法庭

根据协议,原告承诺根据科斯韦的出资额,以每月1.2%的固定回报率向科斯韦支付每月固定收入。科斯威的初始资产和原告承诺给科斯威的资产收益变现后,科斯威将返还原告支付的剩余保证金,原告将享有本协议所涉及的资产账户下的所有剩余收益作为投资顾问费。

2015年6月18日,原告与科士威签订了两个补充协议,将原告的保证金金额增加到8000万元,并将科士威的固定收益率从1.2%/月降至1.05%/月。此后,原告按照协议支付了保证金,并按照协议进行了股票投资交易。

出人意料的是,2015年11月19日,科士威在没有事先通知原告的情况下出售了账户中投资的所有股票,并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原告结算。根据原告投资股票当日的交易价格,科斯威应向原告支付的投资咨询费和保证金为197,967,488元。

根据公告,皮皮是科士威的创始股东,持有100%的科士威股权。自那时起,公司将其在科士威10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现为科士威唯一股东的贤彦。中远集团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15亿元人民币。

原告认为,原告与科士威签订的《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事实上已无法履行,应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相关政策,停止通过资金配置方式投资证券,且科士威已将账户中投资的股票全部卖出时予以取消。此外,账户中的剩余资产足以支付被告中远集团的投资及其固定收益,中远集团应及时向原告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和投资顾问费。被告二、被告三分别作为中远集运的发起人和现任股东,对中远集运在未缴注册资本本息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身陷近2亿拖欠案 匹凸匹被告上法庭

对此,该公司表示,正在组织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以回应诉讼,并努力将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此外,由于科士威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很少承诺承担从科士威成立到转让的法律风险责任,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当前的履约。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身陷近2亿拖欠案 匹凸匹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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