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20字,读完约6分钟

征税后猜测:“营改增”结束或加速了中部地区收入分配的调整

引导阅读

当地金融系统的一些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虽然在之前的“改革阵营”中,现代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的税收收入增长迅速,但在当地收入中所占比例相对较低。房地产、建筑、金融等行业在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在“营改增”全面推进后,地方财力将受到很大影响。

我们的记者周晓宇从北京报道

2015年最后一天晚上,国务院发布通知,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证券交易印花税的份额比例:原中央政府97%、地方政府3%的份额比例调整为中央财政收入。

即使在2015年,当股票交易达到创纪录的高点时,这一政策调整的影响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增加或减少约75亿元,影响甚微。

但印花税的调整只是开始。金融工作会议指出,2016年应全面推进“营业税改革”,其余四大行业是营业税的主体,占营业税的67%以上。

一些地方金融系统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将四大产业纳入“改革阵营”将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重大影响,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整。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报道,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的调整。

据业内人士称,“营改增”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收入分配不超过两个方向,一是提高地方增值税的比重,二是将其他税种划归地方政府。

印花税调整减少了约75亿元

根据上述通知,为妥善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目前中央政府97%和地方政府3%的分成比例调整为中央财政收入。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源集中在上海和深圳的证券交易所,而北京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也做出了小的贡献。

201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包括a股和b股)总成交量为125.8万亿元,深圳股票成交量约为122.5万亿元。2015年,两市股票交易总量约为248万亿元,约为2014年交易量的3.3倍,进一步创下新纪录。

目前,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政策是,对于证券交易所代写的a股和b股的买卖、继承和赠与,转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转让方不征收。

即税率为1‰,由转让方承担。2015年,248万亿元的交易额贡献了约2500亿元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份额为3%,即地方收入约为75亿元。

原属于上海和深圳的30多亿元来自中央政府,这对上海和深圳影响不大,上海的地方财政资源已超过5000亿元,深圳的地方财政收入在2015年达到2728亿元。

历史上,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核心份额一直在扩大。从1990年开始,当税收建立时,它们完全是地方收入,然后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调整到50/50。从那以后,中央政府的比例逐渐增加到80%、88%和97%,目前达到100%。

提高中央政府的持股比例是合理的,因为股票交易来自全国各地,而不仅仅是深圳和上海。此外,证券交易印花税作为中央政府调控证券市场交易的手段之一,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的大方向已经确立。今后要建立权力与支出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权力和支出。按照权力调整的方向,中央政府征收一部分收入。

业内一些专家指出,这主要与当前的财政收入状况有关。自2015年以来,国内增值税和进口环节税拖累了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中央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活跃的证券交易使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同比增加了两倍多。向中央政府征收这种税对上海和深圳的影响很小,可以略微充实中央政府的财政资源。

提高增值税的地方份额比例?

如果说75亿元的收入调整可能主要受收入状况的影响;2016年,“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将带动中部地区收入分配的后续调整,这将更多地是体制改革的需要。

在2015年底召开的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2016年要全面推进“营改增”,将剩余的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

自2012年1月以来,“营改增”试点已有三年时间,但“营改增”主体改革尚未启动。根据财政部2012年的数据,仅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营业税就占营业税总额的67.5%。

根据最新数据,2015年前11个月,其余四个行业的营业税收入达到1.75万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的23%。

当地金融系统的一些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虽然在之前的“改革阵营”中,现代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的税收收入增长迅速,但在当地收入中所占比例相对较低。房地产、建筑、金融等行业在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在“营改增”全面推进后,地方财力将受到很大影响。

营业税最初是地方的主要税种,完全归地方政府所有。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分担的税种,分担比例分别为75%和2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原属于地方政府的税收如果改征为地方政府25%的份额,将会对地方财力产生影响。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欢在接受《21世纪经济导报》采访时表示,“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将带来一系列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后续调整。其中,核心是权力的划分。权力划分到位后,与之相匹配,税收分类和转移支付安排正在进行。

刘欢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中央政府一方面要提高地方增值税的比重,另一方面要给地方政府一些税收,比如部分消费税和房产税。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经济研究所税务研究室主任张斌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提高地方增值税的比重,无论是40%还是50%,都将增强地方投资的动力,加剧产能竞争,进一步扭曲地方政府的行为。

张斌进一步指出,今后中央增值税的分成比例应进一步提高。例如,90%的收入属于中央政府;同时,属于中央政府的部分增值税应返还给地方政府,例如,一半的增值税应通过公开透明的规则支付给地方政府,如与当地居民人口或总消费指数挂钩。

(编辑:胡新新,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周xx @ 21京基,胡克斯@ 21京基)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印花税后猜想: “营改增”收官或加快央地收入划分调整

地址:http://www.a0bm.com/new/12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