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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淑敏报道日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一致通过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并于当日颁布实施。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三个省市中,天津率先颁布了地方性法规,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记者了解到,金融支持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已经纳入《条例》。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出台

《条例》共8章58条,从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商业环境等方面全面保障和规范了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高绍林对记者说,在审议《条例》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指导意见》、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租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贷款和保险担保等方面,梳理出具有特色和含金量的重要金融创新政策,并在《条例》中以法律语言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自贸试验区在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和鼓励跨境使用人民币方面的主要政策内容。明确了自贸试验区实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政策内容,明确了自贸试验区促进租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内容。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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