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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创新型社会治理”作出了部署,指出:“要着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那么,如何理解社会治理呢?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应该实现什么样的社会治理?如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这些都是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必须认真回答。

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激发社会活力(人民要论)

如何理解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强调社会各方通过合作协商、共建共享的方式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

过去的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有什么区别,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文字变化,而是对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处理社会问题、解决社会矛盾经验的深刻总结,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社会建设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成果。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关系的新认识,即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和加强社会建设。经济建设强调物质财富的增长,而社会建设则强调人与人、人与群体之间关系的协调。经过近10年的探索,中国在处理人与群体的社会关系方面进一步积累了经验,提出了创新的社会治理理念。我们提出的社会治理,是指在处理社会问题和社会事务时,不是简单的管理,而是双向互动、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理念。在治理过程中,社会各方通过合作和协商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社会治理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和享受,体现了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在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管理者不能独自解决社会问题。如果我们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激发社会活力(人民要论)

在把握社会治理的概念时,应特别注意不要一概而论。社会治理中的“社会”不是广义的包容社会,而是狭义的社会。因此,社会治理是有边界的,任何事物都不能被描述为社会治理。中央文件中的“社会”概念也包括社会建设和社会制度,不应一概而论。如何理解这里的“社会”?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社会由四个子系统组成: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社会治理中的“社会”是指不同于其他三个子系统的“社会生活”。当然,即使在这四个子系统中,也比其他三个子系统更难界定社会生活的界限。因此,中央文件往往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来界定社会建设的内容,避免其泛化。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突出三点:社会建设的主体是全体人民;社会建设要增进人民福祉,保护人民权益;社会成员之间应该形成和谐平等的社会关系。总之,与其他治理理念相比,社会治理强调所有社会成员的参与和享受,强调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激发社会活力(人民要论)

为什么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当前,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必须通过创新的社会治理来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深刻的现代化转型,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社区结构和社会群体结构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在农村地区,新的生产和管理形式蓬勃发展,工业和专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数亿农民外出工作,新的社区出现了;在城市,单位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和养老制度都发生了全面的变化。新形势下,原有的社会组织结构和治理模式明显脱离了新的社会需求和社会现实,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必须通过创新的社会治理来解决。

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激发社会活力(人民要论)

创新社会治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制度变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代了计划经济体制。今天,人们每天需要的大部分资源不再由行政机构分配,而是由市场分配。然而,市场不是万能的。例如,很难消除过度的收入差距,也不能自动实现所有人分享发展成果。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实现发展成果的全民共享,需要相应的社会治理模式和治理体系与之配合。例如,仅仅依靠市场导向的商品房制度不足以解决所有人的住房需求,还必须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将导致收入差距扩大,这必须通过再分配制度加以纠正。

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激发社会活力(人民要论)

创新型社会治理是应对现代化转型挑战和风险的现实需要。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现代化变革。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带来了经济总量的扩张、产业结构和职业结构的转变以及人口的快速集中,这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加大了社会风险。欧洲的现代化转型更早,当时人口只有4亿多,但却发生了许多重大危机。相比之下,中国的现代化转型是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是一项难得的成就。然而,中国现代化转型的进程还没有结束。为了有效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社会挑战和风险,我们必须根据中国国情创新社会治理,激励全体人民团结起来,为共同目标而奋斗。

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激发社会活力(人民要论)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社会正面临着一项重大的重组任务,这只能通过创新的社会治理来实现。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之初,有一个参照系,那就是已经完成现代化转型的发达国家。通过借鉴他们的做法,中国的现代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相比之下,今天我们在社会建设、社会制度和社会治理方面没有现成的参照系。由于社会生活和社会制度是由人们的日常生活构成的,基于民族遗产、历史文化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没有现成的目标模式,我们只能在社会建设的实践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治理模式和制度。

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激发社会活力(人民要论)

如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把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社区治理创新和社会组织创新三个相互嵌入、密切相关的方面

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政府治理,最突出的特征是人民的广泛参与。治理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处理中国现代化和转型所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克服人口密度高的社会所隐藏的巨大风险,都是困难的。

社会学研究认为,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突出的特点是政府在社会治理中起主导作用。政府主导型社会具有明显的优势,即集中统一行动的能力、统一资源配置的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因此,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优势。但是,也必须注意到,政府的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会无所不为,否则会导致市场和社会缺乏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带来了人民的积极参与和经济繁荣。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体系中,当前突出的问题是社会发展严重滞后。过去,由于政府接管的任务太多,社会处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大多数人遇到了问题,把它们推到政府一边。这是目前中国社会治理的最大问题。如果社会力量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困难的问题都只是群众的努力;如果整个社会“等待需求”,每个人都不愿意承担责任,那么将会有一个巨大的社会治理问题,这将压倒政府。因此,对于社会治理创新而言,当前最有价值的资源是激发社会活力,而最现实、最紧迫的任务是把握好以下三个相互嵌入、密切相关的方面。

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激发社会活力(人民要论)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基层是最基础的,最能反映群众的日常生活,基层的治理实践也随时随地受到群众的考验。因此,社会治理的创新应该源于并应用于基层。新中国成立以来,许多成功的治理模式都是由基层干部和群众创造的,后来传播到全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基层单位感受最深,形成了许多治理创新的实践和经验。我们应该进一步总结这些做法和经验,并在更大范围内探索它们的应用价值。

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激发社会活力(人民要论)

社区治理创新。社区是基本的社会单位,没有它,每个人都无法生存。如果每个社区都治理得好,社会也会治理得好。目前,我国社区发展呈现多元化趋势,类型丰富,结构复杂,包括传统单元大院、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区、科技园、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类型的社区应该探索不同的治理模式。

创新社会组织,激发其活力。社会组织有很多种,只要不是政府或市场,都可以归类为社会组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但与之相配套的社会组织却远远没有发展起来,这反过来又拖累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深化市场化改革任务艰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社会组织。例如,本应在市场运作和市场监管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行业协会和商会,却远离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一定期限内实现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机关的真正脱钩”。工会、共青团和妇联是我国非常重要和有特色的社会组织,群体工作创新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重要领域。习近平同志指出:“群众是群众组织的根本特征。团体组织应以群众为中心开展工作和活动,让群众成为主角,而不是让群众成为配角和观众。”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群体工作要敢于创新,贴近群众,更好地承担起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和使命。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激发社会活力(人民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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