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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4日(记者马文静)随着“去担保”成为业界共识,许多p2p公司已经将风险控制的重任从担保公司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自去年以来,各种“p2p+保险”的合作模式应运而生,其中最受关注的是p2p与保险公司在担保保险业务方面的合作。虽然规模还没有大幅度扩大,但这种业务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为P2P上保证保险?保险公司态度审慎 保项目不保平台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进行了规范,对互联网平台选择、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p2p+保证保险”有证据可循

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行保证保险的受益人(贷款人)承诺,如果被保险人(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或法律履行其义务,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这意味着在点对点贷款平台上,如果借款人未能按要求偿还贷款,保险公司将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中国保监会在《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网上保底保险业务应严格遵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匹配。

此外,《通知》强调保险公司应慎重选择互联网合作平台,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与提供信用增级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互联网平台合作,同时严格审查投保人的资格。

此前,p2p与保险公司在担保保险等业务方面的合作大多处于探索阶段,监管部门没有就标准化发表意见。公告发布后,有业内人士指出,此举从一个方面表明了对互联网平台担保保险业务探索的肯定。《通知》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建立互联网平台,确保保险业务规范,使保险公司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有据可依、有底线、有方向。

为P2P上保证保险?保险公司态度审慎 保项目不保平台

有许多“p2p+保险”模式,以确保较少的保险合作

“与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合作、安全与保障”、“保险承保、本金和利息保护”无疑对害怕风险的投资者具有吸引力。然而,做这种宣传的p2p平台往往是真的“与保险公司合作”,但“本金和利息保护”可能无法实现。

p2p和保险公司之间有各种类型的合作,其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账户安全保险,它保护账户被盗的风险,如帕特贷款公司和阳光保险公司的合作;

二是交易资金损失保险,保证交易过程中的资金损失,如ppmoney与阳光保险的合作;

三是保障借款人人身安全的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搜易贷款与中安保险的合作;

第四,当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常见的是履约保证保险,如米港金融、小马金融和天安财产保险、小营财富管理和中安保险。京辉华安保险等。;

此外,还有针对为平台高管提供回避服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责任保险,以及针对抵押品的财产保险。

在众多保险中,只有履约保证保险和其他保证保险产品才能真正实现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安全”。然而,目前只有少数p2p平台与保险公司达成保险担保合作,合作规模较小。即使合作达成,也会对平台上的一些项目进行保证保险,而不是覆盖整个平台。

保险公司在保护项目而不是保护平台时很谨慎

许多保险公司对p2p平台资产的高风险感到气馁,在确保保险合作方面也保持着非常谨慎的态度,这从保险公司对平台的严格选择可以看出。

中安保险相关业务负责人在接受Yangguang.com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安在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方面非常谨慎。原则上只与股东相关平台和高评价的优质平台合作。”

华安保险也首先选择了与股东有关系的整合与合作。“如果保险公司对p2p平台底层的资产风险没有把握,它就不敢这么做,因为风险成本很高。”景荣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齐勇表示。

即使我们经过严格评估后与该平台合作,也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100%与p2p平台安全挂钩。

中安保险相关业务负责人强调:“中安并不为这些平台本身提供保险,而是通过这些值得信赖的优质平台完成中安评估认可的资产交易。中安与平台之间是合作关系,不是保险与保险的关系。”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没有大规模推广“p2p+保证保险”的合作模式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信用保证保险本身是一项风险相对较高的业务;二是合作平台资质参差不齐;第三,目前我国信用信息渠道有限;第四,市场处于相对明显的下行期,系统性风险较高。

此外,一些p2p过度宣传保险作为信用增强工具,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一定的品牌声誉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对是否与p2p深度合作有所顾忌。

此前,永安保险与Caiyu.com就Caiyu.com是否夸大了与永安保险的合作发生了纠纷。

该《通知》还强调了互联网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信息披露义务。通知指出,在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平台签订的协议中,应明确互联网平台不得通过扩大保险责任的方式进行误导性宣传。这间接制约了p2p在保险合作过程中的宣传行为,使“p2p+保底保险”的合作更加健康透明。

业内人士指出,“良好的环境是任何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而《通知》有助于整顿和清理市场,从而达到去伪存真的效果,为整个行业的有效发展铺平道路,从长远来看,对保障保险业和p2p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通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保险公司对p2p平台和项目的审查标准。对于尚未与保险公司合作确保保险业务的p2p,只有加强风险控制管理,更加符合监管规定,才能有更多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可能性。对于已经与保险公司合作的p2p平台,《通知》将间接推动p2p平台加强信息披露,而不是用“保证保险”夸大宣传。

为P2P上保证保险?保险公司态度审慎 保项目不保平台

《通知》对保险公司和合作平台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如保险条款免责提示等,也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应有的知情权。投资者在投资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投资项目的保险类型是否为保证保险、赔偿比例、赔偿是否有上限以及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为P2P上保证保险?保险公司态度审慎 保项目不保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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