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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批准1038家出口企业出口退税30.2亿元。其中,外贸企业退税10.9亿元,生产企业退税19.2亿元。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简化管理,下放权力,优化退税流程,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国家税务局,实现纳税人就近办理出口退税;将审批项目改为备案管理,取消各种资质等六类行政审批;将出口退税申报、代理凭证、出口退税放弃等业务转化为即期事项,符合要求的当场完成;退化退税环节,取消纸质申报单,出口企业只能通过电子申报单数据申报出口退税,提高了退税效率。同时,分类和差别化管理得到充分实施。2015年,共有3,870家出口企业接受了管理类别评估。其中,一级企业13家,二级企业511家。对税收抵免好的企业,实行先审查;对于税收信用等级为三级和四级的出口企业,应加强退税管理,确保国家税收安全。合格出口企业的退税时间缩短至20个工作日,一类企业可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

黑龙江出口企业年获退税30亿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根据这一特点,充分利用政策红利。我局大力支持发展对俄贸易,对以人民币结算并通过银行转账出口的货物实行退免税政策。2015年,批准办理出口退税4.5亿元。针对全省从事中俄界河国际航线运输企业的特殊情况,我局积极争取税收政策支持,获得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解决了国际水路运输企业无法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问题,使黑河港务局和富源港务局顺利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共办理出口退税507万元。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黑龙江出口企业年获退税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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