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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3日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消除贫困,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惠农的价格政策力度, 省发改委决定从2016年3月起降低全省农村农业生产电价(不含贫困县农业排灌和高扬程灌溉用电),停止收取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实现全省城乡农业生产同等电价。

甘肃省农村农业生产用电平均价格下降约0.12元/千瓦时,具体降价标准在0.066元/千瓦时至0.226元/千瓦时之间,农村农业生产用户用电负担每年减少约4000万元。这项降价政策将惠及全省86个县(市、区)1228个乡镇的213300户农业生产用电户,有效减轻农民生产用电负担,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记者实习生刘)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甘肃省降低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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