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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徐有仁、通讯员谭报道,融资难、融资贵是困扰小微企业多年的问题。最近,广西区政府出台了《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中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的意见》,其中一系列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财务成本的措施都是针对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

融资成本高一直是困扰广西中小企业的一大难题,贷款利率是企业融资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提出了2016年广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在2015年基础上下调50个基点以上的目标。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南宁市中心支行也发布了指导意见,以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和昂贵的融资,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结合央行降息政策,采取各种措施有效降低银行贷款利率。今年,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将进一步落实国家降息政策,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增加再融资和再贴现,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央行低成本资金降低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同时,鼓励更多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低成本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和特殊金融债券(小微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等)。)进行企业融资,从而增加商业银行的低成本资金,为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和企业融资成本赢得更多的空空间。

融资“减负”让企业“增效”

广西银监局一直在积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小微金融服务,解决小微企业反向贷款(用外部高成本过桥资金续贷)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近日,广西银监局提出进一步提高银行服务收费价格透明度,组织辖区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治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布服务收费价格,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清理银行信贷捆绑业务和服务收费,特别是清理小微企业融资收费。加大对信贷业务“七不准”、收费不规范、绕过同业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和问责力度,变相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有效降低企业金融服务成本。

融资“减负”让企业“增效”

近年来,国家相关文件陆续出台,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满足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信贷产品,科学使用循环贷款、年审贷款等方便借款人的业务类型,合理采用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更加灵活的还款方式,减轻小微企业的还款压力。广西金融监管部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完善信贷管理体系,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对符合标准的企业直接进行滚动融资,优化审批程序,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对于市场前景良好但暂时存在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金融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机构采取授信、借入新贷款等贷款重组措施。要切实稳定预期,稳定信贷,提供稳定支持,帮助困难企业最大限度地实现短期危机救助和长期困难救助,而不是简单的压贷、退贷、断贷。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融资“减负”让企业“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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