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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和郑州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所共同突击调查了市区和黄河岸餐厅、鸟市、生态园的一部分。

行动起来,执法人员从野味店沸腾的煮汤锅里打捞了10只斑鸠。

上午10点左右,执法人员来到花园口村附近的“黄河人家”餐厅,发现餐厅外的鸡笼里关着三只野鸡,执法人员依法没收了野鸟。

在“黄河人家”东侧的“农家院蔬菜村”,执法人员直奔厨师。 在大事件板下,发现了刚藏起来的斑鸠肉。 之后,执法人员从沸腾的汤锅里捞出了早煮的10只斑鸠。 店主强辩说:“不是鸽子,是斑鸠。”

在“风水源”餐厅,冰箱里的鸡肉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观察。 执法机关确认是野山雀。

由于以上餐厅没有经营许可证,执法机关除了没收部分动物外,还分别发行了罚单。

两个饲养园不允许

在花园口西边5公里的“惠源生态园”里,有7只鸵鸟被饲养在一个院子里。 天气很冷,鸵鸟在风中冻得发抖。

中午左右,执法人员来到惠济区内的“四季同达生态园”。 经过清点,这里饲养了省级要点保护动物青孔雀80只、国家级保护动物梅花鹿7只和国家级保护动物鸵鸟19只。

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晓军表示,鸵鸟是国家一级的保护动物,但近年来国家允许私人饲养鸵鸟,前提是林业部门颁发的“需要保护野生动物饲养繁殖许可证”。 执法人员向“惠源生态园”和“四季同达生态园”开了票。

【时讯】汤锅里捞出10余只斑鸠 店主称“不是斑鸠是鸽子”“绿盾行动”首日

昨天上午,“绿盾行动”没收了活体雉鸡、鸵鸟、梅花鹿等100只。 另外,野生动物产品有10公斤。

昨天下午两点,执法人员来到了郝山。 没收的4只雉鸡和3只山雀恢复了自然。

郑州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无处不在的尚光铸表示,目前郑州市区和北郊经营野生动物的店约有40家,但经营许可证的店不到一半。

国家已经允许鸵鸟、梅花鹿、雉鸡、扬子鳄等重点保护动物,但饲养单位必须取得“驯养许可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 未经批准,销售、收购、加工、运输、携带有助于国家保护或重要经济价值、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工商部门或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实物价值7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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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尚光铸表示,酒店、餐厅可以以野生动物和产品为食谱吸引顾客,执法机构可以对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机关没收的野山鸡

本报记者时鹏/摄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汤锅里捞出10余只斑鸠 店主称“不是斑鸠是鸽子”“绿盾行动”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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