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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信(记者单体敏通讯员孟李生)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约有传销人员2万人,淄博、泰安、临沂、潍坊等传销人员主要来自外省市,他们约占传销人员的90%。

据公安厅相关人士介绍,多销售现在显示出新的优势,应该警戒。 首先,邮购参加者越来越低龄化。 下岗工人、农民工、城市无业人员、刚毕业的学生在邮购人员中占很大比例,上当受骗后,情况更困难。 从调查情况来看,邮购人员低龄化发展迅速,最小的只有10多岁,大多是无业人员和刚出校门的学生,有小学文化程度和大学生。

【时讯】警惕传销“新变种”

而且变态邮购活动的欺骗性越来越强。 现在,邮购及变态邮购活动的方法从邮购商品迅速发展到传人头上,只需注入邮购的理念,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迅速发展成以工人招募、生意为名参加。 被利用的载体有以前流传下来的传销理论和现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出现的新平台,特别是以计算机互联网、媒体等现代化工具为载体,会员卡、储蓄卡、远程教育、职业培训 除此之外,一些组织者利用《直销法》的颁布,欺骗不擅长法律的弱者,这种行为国家允许是合法的,欺诈性进一步加强,在多个骗子获救后,不相信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依然在寻找其他传销组织。

【时讯】警惕传销“新变种”

邮购组织对参加者进行人身、精神控制,名副其实地成为了“经济邪教”。

传销和变态传销活动的迅速发展越来越成为诱发其他犯罪的重要因素。 网上销售人员对“不遵守规定”的离线进行体罚、非法拘留等人身伤害。 有些传销分子利用非法传销手段,从事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欺诈等经济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时讯】警惕传销“新变种”

网络邮购有多发的倾向。 网络传销是以网络为载体,以读者为传销对象,确立金字塔型多层次营销和推广途径,以欺诈为手段,以获取暴利为目的的违法活动。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繁荣,国内外一些不法分子穿着“电子商务”上衣,打着“网络财富”的幌子,大为流行。

来源:安莎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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