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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21日宣布,经过3年辗转于12省30多市(县),涉案金额数千万元的孙守忠巨额贷款欺诈事件已经突破,其犯罪事实全部查明。 7月2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贷款诈骗罪一审中判处孙守忠无期徒刑。

2001年1月15日,吉林省公安厅经济搜查总队收到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案件线索:长春鸿翔大酒店有限企业未经产权人同意,取得假土地录用证,领取产权证,以该大楼为抵押,多次获得他的权利证 省公安厅领导非常重视这一点,立即组建专门部门迅速开展调查事业。

【时讯】辗转12省涉案上成千上万 吉林一贷款诈骗犯被判无期

由于整个专题小组参战民警的共同努力,虽然渐渐有了眉目,但由于孙守忠负嫌疑人的案件在逃,收集到的证据的一部分不太被认定,给案件搜查工作带来了困难。 2001年底,专家组采取了一切比较有效的措施,以全力追赶孙守忠为侦查工作的重点。 2002年5月下旬,孙守忠在事件发生后多次涉足香港、广州、深圳、珠海等地,专家小组有精心策划、布制,扩大线索来源的迹象。 那年11月,吉林省经侦探总队领导人亲人小组再次南下广东省,铺设法网,11月14日,隐藏在珠海市的、化名为台北商人“陈建国”的孙守忠嫌疑人终于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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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孙守忠今年47岁,在黑龙江省汇河林业局经营企业,1995年在吉林省长春市做生意,1998年成立了“长春市华中实业集团有限企业”,担任集团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从1996年到1997年,孙守忠通过伪造相关文件、国有土地采用证等手段,从沈阳一家公司骗取了数千万元的房屋产权,从1999年4月到12月,还有假投资项目的制作、购买合同的伪造、假产权说明 从1999年3月到2000年3月,孙守忠又采取了同样的手段从中国农业银行骗取了9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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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至2000年底,孙守忠以各种名义转移和提取了从工商银行骗取的3772万元贷款,用于归还个人债务、高风险投资活动和个人浪费。 从农业银行骗取的986万元贷款大部分投入出口项目没有回来,其余也浪费了。 经过公安机关的努力,现在收回部分损失,其余部分赃物正在追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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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2日,此案的侦察被移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记者李亚彪、王晓明源:新华网【编辑:刘怡】相关报道

来源:安莎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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