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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报道,一时引人注目的中国知名民营公司李晓华检举21世纪经济新闻报社名誉侵权事件,3月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对被告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上刊登的“北京首富”李晓华事件”的复印件 法院命令被告21世纪经济报道新闻社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0天内在《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版上与侵权复印件相同的位置刊登声明,向原告李晓华道歉,消除影响。 2003年6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以“北京首富”李晓华涉案”为题刊登了该报记者的签名复印件。 本复印件没有采访李晓华本人,没有事实证据的情况下,称李晓华为涉案。 复印件发表后,被国内外很多信息媒体和网站转载,虚假报道传开了。 李晓华的名声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李晓华受到了很大的精神打击和经济损失。 李晓华的代理律师翟雪梅博士说,当时在海外开拓国际市场的李晓华看到这个复印件,感到震惊和愤怒。 为了澄清事实,维护自己的尊严,复印件发表的那天,李晓华委托律师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李晓华起诉《21世纪经济报道》文案侵犯名誉损害权的案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过9个多月的认真审理,于2004年3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涉案复印件中没有原告涉及某种案件的复印件”。 被告也没能提出原告与某种案件有关的证据。 ”。 根据被起诉的失实复印件的最后,积极负责李晓华和人合作的某副市长被通报重大经济问题被“双规”,意图说明自己的经济犯罪问题的复印件,促使网民评价原告的不良。 法院认定《21世纪经济报道》上刊登的“北京首富”李晓华涉案”文案严重不实,侵犯了原告李晓华的名誉权,并向“21世纪经济报道”社发表声明,要求李晓华道歉,消除影响。 现年53岁的中国著名民营公司李晓华现在链接到美国赛智集团董事局主席。 李晓华1951年出生于北京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969年来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驻地,8年后回到北京。 改革开放后,李晓华走上了成立公司的道路。 1988年在香港成立了“香港华达投资集团企业”,就任董事长。 1994年和1995年,李晓华先后被授予“全国100名优秀公司家”和“中国十佳优秀民间公司家”称号,为了肯定李晓华对捐赠助教、公益事业的热心贡献,联合国科学和平周组委会授予他“和平使者奖”。 1998年李晓华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 多年来,李晓华为祖国教育、科技、体育等公益事业捐赠了大量资金,为国际慈善事业做出了贡献。 2003年5月,李晓华被选为“中国最慷慨的富豪”之一。

【时讯】“北京首富”打赢侵权官司

北京青年报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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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北京首富”打赢侵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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