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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荆州举办的“中国古代性文物性文化展览会”上,主办者不自然地遇到了:展览中的5张人体艺术照片,荆州公安部门认为“太暴露了”,被撤出展台。 (根据12月16日《江南时报》)

笔者对“性文化”一词本来就不感冒,但性也是文化的话,很多东西都不通。 比如,这个“性文化展览会”的“性交图”是春宫图,但你以为穿文化马甲别人不知道吗? 如果这是文化,那也是腐朽、淫荡的文化。 但是,笔者这次调查不是文化的问题。 据消息,从展台撤走的是五张人体艺术照片,展览会本身不是公安部门的“封杀”对象。 其中,笔者读的是《悖论》。

【时讯】性展览怎么不“过于暴露”?(一吐为快)

首先,既然性文化展如期举行,一定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所以我认为基于此展览会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性文化”可以与人们见面。 但是,众所周知,“性”本身就是“暴露”,“性”如果不“暴露”,就不是孩子任性的假“性”,而是抽象的物化爱情。 客观地说,暴露是性的必要性,就像医学解剖一样,看“过度暴露”的对象一样,性的“过度暴露”是“性文化”的属性,如果承认“性文化展”,就承认其所有属性。 相关部门准备不足这么吃惊吧。

【时讯】性展览怎么不“过于暴露”?(一吐为快)

其次,主办者在冠名“性文物性文化展览会”的同时,为什么还会因为刷边球的人体艺术照片而热闹呢? 根据今天开放的尺度,观看人体艺术摄影展已经像都市人上街一样罕见。 除非这五张人体艺术照片中暴露了性器官,否则很难成为违禁品。 这有人体艺术照亮的“颜色”的定义的问题。 在这一点上,主办者和公安部门的某一方产生了误解。 信息中说“古代性文物性文化展区的参观者寥寥无几,但人体摄影艺术展区挤满了人……”,认为主办者祭祀的卖点应该是“人体摄影艺术”,这是奇怪的,“古代性文物。 摄影“出人头地”是150年,人体摄影在国内风气更是10年的事,如果不能把人体摄影“塞”到古代性文物性文化展览会上,证明主办者没有文化,这只能证明是故意的“暴露”!

【时讯】性展览怎么不“过于暴露”?(一吐为快)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9日第3版)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性展览怎么不“过于暴露”?(一吐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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