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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房地产公司武汉当代地产项目陷入精装纠纷,被曝光为“放胆说‘不满意可以退房’”,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其位于太原万国城的现代艺术博物馆项目被控欺诈销售。

它是办公楼还是公寓?

李女士是一家私人公司的老板。为了改善现有的办公环境,2013年,她购买了位于太原市万国城、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桥以西的“中长九号”。但出乎意料的是,2015年10月1日,当李女士关门时,她发现一直被宣传为办公楼的9#楼变成了公寓。

李女士说,她于2013年5月支付了定金,并购买了位于9号楼的办公楼。“从2013年到房子交付前的所有宣传都显示,9号楼是一座办公楼,宣传册、门户网站、样板房和图纸都显示,它是一座办公楼。”//

不过,李女士也说,她在2013年9月签订销售合同时,发现合同上显示的是“公寓”,而不是“办公楼”,并立即提出质疑,但销售人员却支支吾吾地说“合同是格式合同,没有问题,商品房是办公楼。”李女士说,购买“办公楼”的业主大多是万国城社区的老业主,相信开发商的信誉,没有“公寓”的概念,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利率高、首付高、贷款期限短,更坚信自己购买了办公楼。

当代置业太原项目被指欺诈销售 广告与合同表述不一

"如果不用于办公,业主不会买下整层楼。"购买该项目的同一个业主张先生说,9号楼有33层,每层面积约931平方米,其中18层以上是整层购买的,甚至有一个业主一次购买了7层,都是为了将来办公或出租办公楼。“但竣工后,人们发现,因为它不像销售人员所说的‘房子可以拆除和重组’,整个楼层不能打开,这意味着即使是最基本的办公室出入控制系统也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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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业主还表示,他们在2015年10月接管房屋时看到的实际房屋与宣传相去甚远,房屋的结构与图纸严重不符。“我们买房子时看到的布局是一个‘后结构’。这种结构便于办公。事实上,房子的每一层都被分成8个小房间。每个房间都有一根1.6米* 1.9米的柱子。这房子根本打不开,也不能用来办公。”李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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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张先生也指出,9#楼实际上是住宅变体。“经过检查后,为了改变9#楼的性质,开发商拆除了房子里的厨房,把它变成了一个所谓的‘公寓’,只保留了进水口和出水口,但没有真正的墙,没有天然气和烟道。”

同时,9#楼的住宅价格与其他建筑存在一定差距。万国城现代艺术博物馆业主孙女士告诉记者,她同时购买了万国城二期9号楼办公楼和10号楼住宅。10号楼21层住宅13500元/平方米,11层住宅12300元/平方米。房子都装修得很好,而毛坯房9号楼的平均价格高达15000元/平方米。"我花了办公楼的钱,但还是买了下来."孙女士说,到目前为止,9号楼的物业费标准仍然是高层公寓(办公用房)4.38元/月/平方米,户型的契税标准也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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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开发者

针对上述问题,《经济信息日报》记者联系了当代地产集团相关负责人,回答说:“看到业主的要求,我们心中充满了感激。这种感激源于我们现代艺术博物馆的共同目标是完全相同的...在当代住房拥有量增长的15年中,所有的口碑都来自于每一位顾客的认可……”

然而,当记者问及9#楼的性质时,当地房地产相关负责人回答称,2013年出售的太原万国城moma9#楼是2007年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获得的,土地用途为公寓和商品房项目。具体的规划用途在个别规划许可证中有详细说明,最终用途取决于业主自己的需要。

对于业主因办公原因购买整层楼,上述当代负责人再次声明,由于该项目9#楼位于万国城现代城(太原)项目C座公寓及商品房项目中,土地为商业及金融用地。根据国家和太原市的法律法规,此类房地产项目可以多套购买。

记者看到,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显示,9#楼工程为公寓,建筑面积31700平方米。太原市公安消防队提供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明确指出,9号楼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三层。其用途是一楼和二楼的设备室、住宅大厅和物业室,一楼的商业服务网点和住宅大厅,以及二楼至三十三楼的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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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售货员出示了整个平面图,并在图上标出了房间的划分。在施工过程中,当代地产作为开发商,严格要求总承包商和施工方按图纸施工,经政府部门验收后,按时取得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当代负责人说。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到目前为止,9号楼相关网站的宣传仍是90-900,“长风中心9号”,太原万国城现代艺术博物馆。免费公寓/0/综合办公楼。与此同时,在李女士提供的户型宣传页面上,现代居者有其屋的描述是“私享整个办公室的荣誉,凸显企业的国际商业形象,自由分割,边工作边保持健康;为员工提供人性化的办公环境。”没有描述公寓或房子。此外,万国城现代艺术博物馆出版的《万国城报》2015年10月版明确显示,9号楼的房屋类别为办公楼。不仅是9#楼,本项目的16#楼也存在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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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太原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信息日报》采访时表示,山西省政府、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太原市房管局对此次事件给予了关注,但由于所有报道的内容都是征地、审批、规划等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公寓。在程序上没有区别,执行法律也很困难。

“省里已经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和当代负责人与业主协商。但是,由于当代政党一直回避,派出的谈判人员只是工作人员,没有工作权力,所以几次谈判都以失败告终。”上述房屋委员会负责人表示,虽然政府多次要求当代一方的项目负责人前来沟通,但他们都是由文员派出的,他们的回答只是“我会汇报”,所以调解一再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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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刘利民告诉记者,类似的房屋侵权案件在山西经常发生。为了追求不属于自己的额外利润,开发商故意犯罪,用搪塞和扯皮来消耗业主的耐心。消费者协会没有执法权,所以大多数房企无视投诉。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这片土地属于商业地产,可以不加任何改动地直接建成写字楼。然而,目前,我们仍然选择风险公寓建设。原因是当地一家开发商告诉记者,2012年和2013年,房地产市场呈下降趋势,商业建筑库存积压严重。因此,太原的地方银行基本上暂停了商业部分的贷款,如果不涉及住宅功能,他们一般得不到贷款。“也许这就是他们冒险建造公寓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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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或欺诈性销售

对此,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制司司长康表示,正常情况下,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都是要约邀请,不受法律约束,以合同为准。“但是,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计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承诺是明确的,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即使这些解释和承诺不包含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应视为合同的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康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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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事务的律师关宁表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根据对方的要求对条款进行解释。第二,如果提供标准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另一方的责任并排除另一方的主要权利,则该条款无效。第三,如果对标准条款的理解有争议,应按照通常的理解进行解释。对标准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标准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标准条款与非标准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标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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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关宁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或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的民事责任。“因此,万国城签署的所谓格式合同误导业主的法律效力值得商榷,并涉嫌欺诈。”

康表示,在本项目中,如购买方认为开发企业的宣传资料与合同中关于该房屋使用的规定不一致,与购买该房屋时的预期用途不符,可根据合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争议解决条款,或者诉讼,或者仲裁,具体选择取决于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开发企业违约的,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以要求退房或者让开发企业赔偿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定开发企业没有违约,业主要求退房或要求开发企业赔偿损失的请求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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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程序尚未进入,双方的责任尚未确定。因此,《经济信息日报》记者将继续关注这一当代万国城项目的后续。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当代置业太原项目被指欺诈销售 广告与合同表述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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