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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美丽特约记者李经纬

在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大连市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委员会委员、大连市保监局局长蔡提交了《关于在全市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议案》。

蔡说,大连是一个人口老龄化问题非常突出的地区。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大连市老龄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2015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30万人,占总登记人口的20%以上。到2020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65万人,占登记总人口的24%以上。人口老龄化的特点是快速增长、显著老龄化、空密集筑巢和高比例的残疾老年人。同时,由于功能退化的影响,老年人意外伤害的概率明显高于其他年龄组,且受伤后恢复缓慢,预后差,不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还造成沉重的医疗负担,给老年人自身、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负担。商业保险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在风险转移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如何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提高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准确的扶贫,让老年人享受幸福的晚年,是大连市委、市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大连市政协委员蔡兴旭建议:为全市老年人建立意外伤害统筹保险项目

蔡分析说,老年人更容易受到意外伤害,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老年人受伤的风险很高。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理解、反应和平衡能力下降,控制周围环境的能力因行为迟缓而下降,使他们成为意外伤害的高危人群。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跌倒造成的意外伤害占55.73%,每年至少有2500万60岁以上老年人跌倒。这种情况对特殊群体来说更为严重,如空老巢老人、失去独立能力的老人。由于心肺功能较弱,老年人意外受伤后往往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不仅时间长,而且容易引起并发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老年人因跌倒造成的死亡率约占房屋事故死亡率的25%。

大连市政协委员蔡兴旭建议:为全市老年人建立意外伤害统筹保险项目

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根据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除了在各级医院支付300-850元的起征点费用外,住院费用由个人支付的比例约为40%,加上自费药品和自费项目等。更高;门诊医疗报销限额仅为每季度180元;长期护理费用很高,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意外伤害造成的高额医疗费用已经成为老年人的沉重负担。一些老年人负担不起医疗费用,甚至延误治疗或放弃治疗。

大连市政协委员蔡兴旭建议:为全市老年人建立意外伤害统筹保险项目

其他地方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目前,北京、上海、山东、浙江、湖南等省市都推出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地方政府推动,为居住或工作在当地的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政府推出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为居住在北京的300万老年人提供了高达2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最低生活津贴、三无、五保户、特殊照顾受助人和失去独立性的老年人,政府支付保险费,使70,000人受益。然而,大连尚未建立由当地政府牵头的类似老年人保险计划。

大连市政协委员蔡兴旭建议:为全市老年人建立意外伤害统筹保险项目

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意外伤害和老年人健康保障等民生领域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上述领域风险管理中的优势,蔡专员建议市政府加快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筹项目”,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市老年人提供保险保障。具体有四个方面:

扩大覆盖面。该项目应针对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包括50至59岁的退休人员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不受本市户籍限制,也不受年龄限制。

扩大担保责任。覆盖老年人易受意外伤害的场所,包括住宅、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为长者提供全面保障。

争取价格优惠。充分发挥政府集中购买的优势,商业保险公司将给予一定的保费优惠,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实现准确的扶贫。鼓励老年人为自己投保,鼓励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投保。市财政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于“三无”、遗属、低保等特殊老年人群体,市财政将实行全额补助,有效提高老年人抵御突发风险的能力,确保老年人晚年生活安宁。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大连市政协委员蔡兴旭建议:为全市老年人建立意外伤害统筹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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