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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国家V标准,国产汽车的汽柴油质量将得到提升,这不仅将对降低新车的污染物排放起到作用,还将改善大量在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如果车辆燃料符合国家五级标准,国家一级和二级车辆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将减少约3%,而国家三级和四级车辆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将减少约10%。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ⅴ类标准对于进一步减少nox、hc和pm等一次污染物的排放,减少细颗粒物和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改善城市环境空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车、油、路”同步发展 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

本报记者曹黄俊义随着近日雾霾袭击事件的发生,人们对其成因和治理方法的讨论逐渐升级。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2015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公布了2014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年度报告显示,中国已连续六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机动车生产和销售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中国空气体污染的重要来源,这是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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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王健公开指出,中国的机动车数量在继续增长。2014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372.3万辆和2349.2万辆。与1980年相比,全国机动车数量增加了33倍,达到24577.2万辆;根据排放标准,22.7%的汽车达到了国家四级及以上标准,52.5%达到了国家三级标准,10.4%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10.6%达到了国家一级标准,其余3.8%尚未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根据环保标志分类,“绿色标签车辆”占93.2%,而高排放的“黄色标签车辆”仍占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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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王建的介绍,监测结果显示,随着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加,中国城市空气体开始显示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混合污染的特点,这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2014年,中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547.3万吨,比2013年减少0.5%,其中氮氧化物627.8万吨,颗粒物57.4万吨,碳氢化合物428.4万吨,一氧化碳3433.7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总量的主要来源,其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超过90%,而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的排放量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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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原国家一级标准汽车排放的四种主要污染物,占汽车保有量的3.8%,占总排放量的30.0%以上;然而,75.2%的国家标准三及以上的车辆的总排放量不到40.0%。仅占汽车拥有量6.8%的“黄标车”排放45.4%的氮氧化物、74.6%的颗粒物、47.4%的一氧化碳和49.1%的碳氢化合物。

事实上,加快淘汰黄标车和旧车一直是中国防治机动车污染的重要途径之一。早在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就指出,黄标车和旧车应通过划定禁行区和经济补偿的方式逐步淘汰。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全国黄标车将基本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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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2015年1月至10月,31个省(区、市)共淘汰黄标车99.52万辆,完成年度淘汰任务的85.46%。其中,广西、云南、天津、西藏等4省提前完成了淘汰任务,湖北、安徽、新疆、辽宁、广东、吉林等6省完成了90%以上的淘汰任务,重庆、青海、四川、浙江等15省完成了80%以上的淘汰任务。山东、北京等两个省市未能满足时间要求。陕西、湖南、江苏、宁夏等四省在淘汰进度上严重滞后,完成任务不到70%,特别是陕西省,仅完成年度任务的33.11%,在完成任务方面面临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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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难以消除黄色标签汽车?业内人士指出,大多数黄标车不属于强制报废范围,地方政府在淘汰黄标车方面没有强制执法依据,只能依靠“限行”和“禁行”来阻止。同时,系统改造后的黄标车虽然能够达标,但改造成本高也是车主的一大难题。

为此,2015年10月,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淘汰黄标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凡符合国家强制报废规定的,一律按规定进行报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报废、丢失、出境和归还车辆的情况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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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加强政策引导,即因地制宜地研究出台经济激励政策措施,加大对淘汰黄标车的补贴力度。通过使用振兴后的金融股票基金,可以优先资助黄标车,特别是预先淘汰的大型货车、出租车和公共汽车。

此外,通知还强调严格的报废监管。各地商务、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堵塞报废汽车回收、储存、运输、拆解和报废环节的漏洞,坚决杜绝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轴和车架)流入市场。

提高排放标准有助于改善气体质量。在淘汰黄标车的同时,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制定也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升级。

自2013年7月1日起,中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机动车排放国家ⅳ标准。2016年1月18日,环境保护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并指出东部11个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数量均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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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ⅳ和国家ⅴ标准的区别是什么,国家ⅴ标准的实施在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发挥什么作用?对此,哈尔滨中科天德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傅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与中国四号相比,中国五号与中国四号的区别在于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hc+nox)以及颗粒物(pm)标准的提高,而国外五号还增加了颗粒物数(pn)和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nmhc)标准。国家五级标准相当于欧洲目前实施的第五级排放标准。同时,新标准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里程将从8万公里增加到16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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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表示,通过实施国家V标准,可以推动整车厂升级发动机技术,进而提高整车的尾气减排性能。在现有的基础上,轻型汽车将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25%-28%和颗粒物82%。同时,通过提高车载诊断系统的要求,增加关键部件(催化转化器和碳罐)的检测,提高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里程要求,将进一步保证在用车辆的排放控制效果。轻型车辆行驶里程在16万公里以内,车辆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新标准限值的要求。对于大多数汽车来说,16万公里基本上涵盖了整个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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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进一步指出,通过实施国家V标准,提升国产汽车用汽油和柴油的质量,不仅将对降低新车污染物排放起到作用,还将改善大量在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如果车辆燃料符合国家五级标准,国家一级和二级车辆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将减少约3%,而国家三级和四级车辆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将减少约10%。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v标准对于进一步减少nox、hc、pm等一次污染物的排放,减少细颗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改善城市环境空气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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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提高排放标准外,还需要采取哪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机动车污染问题?对此,王建表示,环保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实施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切实加强机动车生产、使用和淘汰全过程的环境监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从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清洁燃料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协调推进“车、油、路”同步发展,大力防止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和人民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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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有国家一、二、三、四、五标准并存的机动车。目前,汽车售后市场的环境保护和废气治理应该是重点。从根本上解决燃料燃烧问题也是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关键。”傅对说:

他建议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调动机动车尾气环保企业的积极性,收集高技术的机动车节能和尾气处理技术,让机动车环保企业在汽车售后尾气处理过程中发挥实际作用。同时,要加大对机动车尾气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加大对燃油质量的检查和监管力度,使燃油质量的提高在国家V标准的推广中发挥有效作用;此外,我们应该宣传机动车尾气环保处理对我们生活的现实意义,让公众参与环保行动。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车、油、路”同步发展 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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