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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刚刚过去,很多人都在工作中度过。然而,许多人不知道如何计算春节期间的加班费。如果他们遇到一个“不友善的”主人,他们可能会感到厌倦。几天前,根据一些市民的疑虑,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律师。//

有些公司不给加班费,员工不敢说话

众所周知,《劳动法》明确规定,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安排补假,雇主应支付不少于工资的200%;被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然而,春节前后,记者听到了许多市民的抱怨。

罗小姐是一家日本公司的行政人员。由于公司的部分业务在春节期间照常运营,一些员工在春节期间必须加班。罗小姐去年刚加入公司,想给人留下好印象。今年,她志愿在春节期间加班。然而,她的老板和人力资源部没有提到加班费。春节过后,罗小姐去人力资源部打听此事,得到的答复是“值班不加班,没有加班费”。罗小姐与几年前春节期间值班的同事交谈,发现春节期间连续几年没有加班费,假期后也没有安排补休。罗小姐觉得不公平,想问公司,但被同事说服了:“不要去,没用的,除非你不想去。”为了不丢掉工作,罗小姐不得不忍受无聊的折磨。“我不敢再提了。这不是加班费,而是遣散费。”她无可奈何地说。

女子向日企索要春节加班费被劝下:除非不想干

像罗小姐这样的案例有很多。有些公司用“值班”代替“加班”的修辞,而另一些公司则用红包或商品代替,从而变相扣除员工的加班工资。

七天春节假期的加班费不同

众所周知,春节假期持续七天,但这七天并不都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今年春节,2月8日至10日只有3天是国家法定节假日,2月7日和2月11日至13日有4天是公众假期。根据《劳动法》,如果工人从2月8日至2月10日加班,无论雇主是否安排他今后的补假,他都应向工人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劳动者在2月7日、2月11日至2月13日加班,用人单位安排补休的,只需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安排补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女子向日企索要春节加班费被劝下:除非不想干

根据规定,日工资是根据21.75天的平均月工资天数折算的。因此,加班工资按以下规则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天×200%×加班天数。以月薪5000元为例,今年春节加班工资计算如下:5000÷21.75×3 = 2月8-10日每天690元;2月7日和2月11-13日每天为5000÷21.75×2=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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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加班7天是违法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春节期间通常需要加班的企业会按照“前三后四”的模式安排员工轮流上班,但也有少数市民抱怨春节期间七天假期都在上班。广东联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告诉记者,《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无论员工是否同意,超过法定加班时间都是违法的。春节期间连续七天加班就是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员工不仅有权拒绝,还可以举报。如果员工举报,单位将因此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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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的说法,加班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计算的,约定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你拿不到加班费,你可以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张律师表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每名受伤劳动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记者王若琳)

来源:安莎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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