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435字,读完约11分钟

[颁发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版本号。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433号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包括各级政府依法设立的以石油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专业园区和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目前,园区已成为石化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化工企业将继续向园区集中。近年来,我国涌现出一批专业化管理水平较高的园区,对石化行业的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同公园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公园布局规划不合理,规划实施过程随意变化,项目管理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完善,安全环保隐患严重,亟待规范和引导。为促进园区规范化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制造2025”要求,推进石化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良性互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努力实现石化产业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城乡统筹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科学选址,规范园区建设。

坚持产业升级,提高质量,提高效率。加强园区项目评估和评审,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坚持循环经济和节能(梯级)利用理念,提高园区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

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和环境监测,落实责任关怀,提高本质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推进园区绿色发展。

坚持两个产业融合,完善配套设施。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提升园区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鼓励智慧园区建设,通过信息化应用提升园区安全环保水平。

二是科学规划和布局

(三)明确布局原则。严禁在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建设公园。新建园区应当符合国家、区域、省、市产业布局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隔离带。原则上,应远离人口密集区,并与周围居民区保持足够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距离。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四)编制公园总体规划。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区域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整合资源、市场和配套项目,共享基础和物流设施与服务,实现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布局。鼓励原材料互供、资源共享、土地集约和“三废”集中处理,科学制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规划应委托具有石化行业咨询资质的单位进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五)编制产业规划。根据当地水资源、交通、环境和安全能力的要求,以及资源和市场的基本条件,科学制定产业规划。产业规划应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具有合理的规模目标和发展方向。工业规划应由专家论证,工业规划和论证意见应提交当地工业和信息技术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工业规划,并实施跟踪评估、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第三,加强项目管理

(六)开展园区项目评估。建立入园项目评估体系。园区管委会将组织化工、安全、节能、环保、管理、循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对入园项目的土地利用率、技术进步、安全风险、污染控制、能源消耗、资源利用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价。进入园区的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准入)的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转移指导目录》,鼓励项目入园,禁止限制项目新增产能(搬迁、改造和升级项目除外),淘汰落后技术或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七)建立产业升级和退出机制。对园区企业而言,应推进清洁生产,坚持高科技、精细化、生态化、循环化发展方向,推进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督促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技术改造,限期整改,实现产业升级。经整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项目或企业,应当依法退出。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八)积极承担返城入园和产业转移项目。根据产品类型、生产规模、上下游产业链、公共工程需求、占地面积、“三废”排放等。结合园区产业规划和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的合理布局,实现流程和技术升级。积极承担人口密集城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工作,鼓励地方政府等量或减量转移搬迁企业的环境容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9)控制投资强度。根据土地集约利用原则,园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标准的要求。到2020年,省级以上公园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亿元/平方公里。

第四,严格的安全管理

(10)严格控制安全风险。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形落差、园区内企业、生产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之间的相互影响、应急救援、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资互供、公共设施保障等因素,园区功能分区合理布局,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已建成和投入使用的公园应每五年进行一次整体安全风险评估。

(十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园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园区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包括具有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并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十二)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相协调。保障公共应急物资储备,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公园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到2020年,80%的省级以上公园将建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十三)实行封闭管理。鼓励大型公园或邻近居民区的公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对于暂时无法进行封闭管理的,应首先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生产区域进行封闭管理。

(十四)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在园区内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和洗车点,实行限时限速行驶。鼓励使用物联网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十五)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消防法规要求,园区内将建设各类公共消防站和企业自建消防站。园区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消防队员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十六)建立安全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十七)保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检查,降低职业病风险。

第五,加强绿色发展

(十八)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园规划和公园内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相应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园区新建项目应对建设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防渗、监测等场地污染防治措施。及时对园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跟踪和评价,及时检查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优化规划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十九)加强环境监测。根据园区环境评价审批要求,制定园区自我监测方案。在污水主排放口、接管口和雨水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视频监控系统、流量计和自动控制阀,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连接。监测园区排污口及周边环境质量,并向公众公开发布监测信息。

(二十)加强“三废”的防治。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实现污水分类收集和质量预处理。现有的没有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公园应在2017年底前建成,并应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园区内的废水采用专用管道或明管输送。原则上,只允许一个总排污口。加强废气,特别是有毒和恶臭气体的收集和处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危险废物运输管理,鼓励有资质的园区建设配套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置场。园区产生的“三废”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鼓励建立第三方运行管理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十一)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风险预警。园区和园区内企业应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企业、园区和上级政府环境应急预案之间的联系。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的演练、评估和修订。公园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系统,并建设公园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十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进余热余压利用、能源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能效提升、高效节能工业锅炉窑炉等节能新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园区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实施工业能效改进计划,全面实施能效对标活动。鼓励合格的公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园区和园区内企业应当按照《节约能源法》的要求,接受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第六,促进两个产业的深度融合

(二十三)建立园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园区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建立网上交易、仓储、物流、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园区各相关部门的业务数据,建立园区公共基础数据库,加强标准和接口建设,实现与入驻企业的数据共享。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和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十四)鼓励建设智能公园。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园充分整合公园信息资源,以提高公园本质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建设智能公园,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十五)推进企业深度融合。园区骨干企业应积极开展两个行业、两个标准的整合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优化资源配置和流程动态,全面提高企业的智能管理和决策水平。

七、完善配套服务

(二十六)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改善区域内的公共道路、市政雨水排放、公共交通和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场地平整、地下和地上管线标识设置规范。

(二十七)公共工程的分配。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供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供电、供热(高、中、低压蒸汽)、工业燃气、公共管廊、污水处理厂、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设施等公共工程。

(二十八)提高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园区设立中小企业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机构。鼓励园区在生产区外建设办公、营销、R&D及生活用房,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八、加强组织管理

(二十九)加强政策引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园区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园区标准化发展细则,并抓好落实,不断提高园区发展水平。

(30)加强规划管理。公园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前瞻性,在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园保护距离等因素。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改变,产业规划可根据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和优化。

(三十一)实施责任关怀。鼓励公园宣传和公布公园内项目的环境和安全影响评价信息,设立公众开放日,接受公众参观和咨询。组织周边社区居民定期开展活动,宣传公园绿色发展理念。

(三十二)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根据需要开展园区管理咨询和培训服务,配合政府制定和宣传园区相关政策,开展园区综合评价,树立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提升园区整体水平。

工业和信息技术部

2015年11月25日

(资料来源:工业和信息技术部)

关闭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发资金申请外经贸专项资金的网络管理系统——支持6500万美元以下企业提升国际经营能力。商务部中小商业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补贴管理制度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地址:http://www.a0bm.com/new/6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