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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人”被管理层完全封杀,成都路桥目前的大股东进退两难

实习记者董鹏成都报道

成都路桥(002628.sz)现任大股东秦丽以“野蛮人”的手段“逼宫”,挑战原有的管理行为,但在最近的股东大会上仍未奏效。

3月15日晚,深交所也发出了关注函,要求成都路桥解释此前董事会提出的秦丽所持股份不能行使表决权的建议是否属于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决议是否合法合规。

此前,在3月11日召开的成都路桥股东大会上,现任大股东秦丽被告知“不得行使表决权”,但他别无选择,只能在当天交出“白纸”。

显然,成都路桥原大股东郑裕利及其领导的原董事会仍然控制着成都路桥的大局。

虽然郑裕利仍身陷囹圄,但成都路桥内部人士近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郑裕利目前可以与上市公司沟通,但渠道不太顺畅,目前还没有反馈。”

随着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已经进入白热化状态。

3月16日晚,成都路桥宣布,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向秦丽发出警告函的决定》和《关于责令秦丽采取纠正措施的决定》。

秦丽别无选择,只能“做一个空白卷”

3月11日,成都路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也许秦丽在出席股东大会之前并不知道自己的投票权被剥夺了。

成都路桥股东会于当日14: 30召开。13: 00前,成都路桥刚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秦丽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行使表决权的议案》。

“秦丽在现场的表现非常冷静。选票是空的,其他少数股东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前述成都路桥内部人士会后告诉记者。

对于剥夺表决权一事,成都路桥给出的理由是:“秦丽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停止购买公司股份,此后每增加5%,持股比例也增加5%。”

然而,剥夺成都路桥投票权的决定主要是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两项议案,直接影响了控制权竞争的成败。

提案一:修改公司章程,增加若干新条款。其中,最重要的是“当投资者通过协议持有或持有股份时...达到5%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书面通知公司。并宣布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进行该公司股票的交易。”

成都路桥的“总比没有好”辩护旨在确认秦丽之前的标语牌行为是非法的。

第二个建议是重新选举公司的董事会,这是一个非常令人关注的问题。周伟刚等六人将当选为公司第五任非独立董事。

此前,郑裕利和秦丽均向上市公司提交了临时提案,秦丽的提案因未按时提交被公司董事会否决。

这也是双方争议的问题之一。

秦丽的律师最近告诉记者,“该提案是提交给上市公司后的一个好日子。”成都路桥秘书长郭皓在11日的股东大会后表示,秦丽的提议已经逾期。

需要指出的是,从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否决秦丽的提案到新一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郑裕利原来的团队仍然是主要团队。

以成都路桥现任董事长周伟刚为例。自成都路桥、成都公路工程办公室的前身以来,他一直是郑裕利的“老伙伴”。另外,董事王记伟、邱晓玲均来自成都公路工程办公室。

如果秦丽成功进入成都路桥,必然会对上述管理进行调整,而秦丽之前提交的方案涉及6名董事的任命,相当于成都路桥董事会成员的“一锅粥”。

股权竞争暂时陷入僵局

秦丽在告白前已经和成都路桥沟通过了。当时,上市公司是受欢迎的,但后来态度发生了几次变化。”一位接近秦丽的人说。秦丽没有盲目选择成都路桥。他主要看中了公司所在的工程行业,这可以与他现有的房地产业务相结合,将现有的建筑工程业务移交给成都路桥。

然而,随着秦丽持股量的不断增加,他的地位已经逐渐从“金融投资者”转变为“法院拥抱者”,最近他提交了一份推荐六名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因此,成都路桥对它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以严格防范。

有了郑裕利和成都路桥的董事会,秦丽直接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面对郑裕利的“老班子”董事会,即使他选择继续增持股份,他实际上控制着公司高达30%的投票权,但他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他仍然面临着他是否拥有投票权的问题。

退出,由于持股比例超过20%,受现有减持规定的限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退出。

“根据目前的情况,低于1%的减持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出售,1%至5%的减持需要通过大宗交易市场进行,超过5%的减持应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四川一位证券市场人士表示,如果秦丽选择退出,他将面临两个问题:他能否退出,以及退出价格能否达到预期。

此外,由于投票权被剥夺,秦丽与成都路桥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上市公司与其合作减持的可能性极小。

值得注意的是,郑裕利涉嫌受贿的案件尚未宣判,这无疑增加了这场股权之争的变数。《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将继续关注这一报道。

(编辑:Rono,电子邮件:robin_166@163)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野蛮人”遭管理层全力阻击 成都路桥现大股东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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