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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广西专员办公室

按照建立“借、用、还”统一的地方债务管理机制的要求,广西专员办和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深化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将共同监管债券使用积累的经验运用到债券发行中,实现债券发行与债券互换的无缝衔接,共同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水平。

首先,做好债券发行的准备工作。针对地方债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为提高股票债券互换的效率和准确性,提高替代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广西专员办积极征求自治区财政厅对债券发行前期工作的意见。自2016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主动改变了债券置换的安排,由“先发行,后置换”改为“先确定置换项目,后组织发行”,即先由现有债务的相关方协商一致,签订债券互换四方协议,然后根据已经签订的四方协议确定债券发行数量,形成债券发行计划。 并将债券发行计划及相关四方协议报广西专员办备案后上报财政部。 通过实施替代债券协议备案制度,可以确保债券“可转换债务”发行,从发行来源上提高股票债券互换效率和资金安全性。

广西专员办:联合地方财政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监管

第二,派观察员实地观察债券发行情况。根据财政部要求,广西专员办派观察员到发行现场,根据债券发行观察要点,认真观察和记录广西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情况。现场观察后,发行现场掌握的人员构成、发行现场控制、发行结果确认、债券发行结果等信息以文件形式上报财政部。

第三是跟踪债券基金的支出。债券发行后,广西专员办将及时对债券融资资金进行监管,主动与自治区财政厅联系,获取债券资金的拨付、发行和拨付文件,通过对比发行前的备案数据,核实和跟踪债券资金的流向和债券互换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需要延长部分债务项目置换的核查时间。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广西专员办:联合地方财政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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