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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至20日,第五届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强调,要推进《核安全法》立法,积极开展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立法

4月19日至20日,第五届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分析核与辐射安全形势,总结十二五规划,部署十三五规划任务。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吉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中国环境报》4月20日报道,陈吉宁强调,“十三五”时期是中国从核能和核技术大国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国转型的关键时期。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位一体”战略布局,以中国核安全理念为指导,大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陈吉宁表示,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是新时期做好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有必要关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必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法律保障,促进核安全。立法,积极开展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立法,加强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形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骨干力量;三是尽快建设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加大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全面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第四,加强核安全文化引导,促进全民参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环保部部长:推动《核安全法》立法

陈吉宁最后强调,核能利用和核技术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一方面,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员要不断研究新问题,认真做好核与辐射领域风险的预判、分析和防范工作,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另一方面,要继续抓好作风建设,切实保持核与辐射安全底线和反腐倡廉底线。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环保部部长:推动《核安全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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