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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于5月11日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根据通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由南方电网公司按照股份公司模式组建,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南方电网公司出资2001万元,持股比例为66.7%。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于5月11日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到目前为止,随着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加入,中国仅有的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已经注册。今年3月1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同时挂牌成立。当时,前者已经注册,完全由国家电网所有。

据5月13日《国家商报》报道,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的批复,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实施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实施国家指令性计划和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开展跨地区、跨省市场化交易,促进省间余缺调整和清洁能源消费,逐步推进南方区域市场一体化。

业内人士认为,西电东送市场化交易的实质指日可待,预计东西方发电企业将通过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参与市场化交易。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是张绵荣,他曾担任广东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海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市场部副主任。

权威人士提供的《关于成立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通知》显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为市场主体提供交易的同时,按照规定合理收费。此外,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后,原南方电力交易中心也相应废止。

根据通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由南方电网公司按照股份公司模式组建,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南方电网公司出资2001万元,持股比例为66.7%。

除南方电网外,其他五名股东均来自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南方五省的国有电力能源投资企业,即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但持股比例尚未公布。

此次参股的贵州实业投资集团,之前也参与了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占20%,贵州电网占80%。目前,除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属于国家电网系统外,已有19家电力交易机构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在国家电网所属的26个省级供电区域中,占所有省、自治区的65%,全部采用电网独资形式。

此前发布的《关于建立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的实施意见》指出,可以采用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附属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其中,电网企业控制的企业交易机构由电网企业控制,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第三方机构和市场主体参与参股。

据电力改革资深观察家詹曙光介绍,目前国家电网继续采用独资模式,而南方电网则采用相对控股模式,从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的80%到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66.7%,全部为绝对控股,下一个云南电力交易中心可能会相对控股。

5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同意在云南省和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作出批复。在交易机构的形成形式上,云南计划没有采用大多数交易机构采用的电网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形式,但电网是相对受控的,供电企业、用户企业和配电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参与参股和联合发起。这也是目前唯一明确采用“网格相对控股”的交易机构。

两家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 幕后股东浮现

詹曙光表示,会员制是最容易被接受、最公平的,但至今还没有出现,而独资制是最不容易被接受、最容易引起批评的,而南方电网采用的电网控股模式处于中间。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两家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 幕后股东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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