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23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刘晓伟报道,1月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披露了《关于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投资业务的批复》,根据批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业务,同意公司聘请太平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并约定在正式签订合同文件后及时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中国保监会要求上海人寿统一配置境内外资产,同时计算主要资产和特定品种的投资比例,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同时,要及时跟踪评估海外投资,加强受托人的绩效监管和托管人的托管监管职责,确保保险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此外,应定期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投资运营和风险管理情况,并在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上海人寿获批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地址:http://www.a0bm.com/new/12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