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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就《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总能耗的比重将达到15%,到2030年达到20%,十三五期间新增投资约2.3万亿元。其中,到2020年底,水电开发利用目标为3.8亿千瓦(抽水蓄能约4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为1.6亿千瓦(光伏1.5亿千瓦),风力发电为2.5亿千瓦。

可再生能源五年新投2.3万亿

据了解,上述计划在全面推进西南地区大型水电能源基地和三北地区风力发电基地建设的同时,光伏发电近一半的规模是分布式的,今后将出台更多的配套政策,有必要降低成本,弥补不足,并首次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综合应用示范基地等重大项目。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发展水电、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应对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双重挑战的重要手段。据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初步统计,2015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为43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0.9%,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2%,同比增长0.8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3.4个百分点。

国家能源局发展计划司副司长何永建在近日举行的“2016中国能源发展与创新论坛”上表示,在“十三五”期间及未来十年,要处理好油气替代煤炭和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关系、大规模集中供能系统与分布式微系统的关系、清洁低碳发展与国家竞争力的关系。

此外,开发区作为吸引外资的重要平台载体,也面临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苏州工业园区去年率先开展了开放式创新综合实验,并正在建设升级版的中国开发区。

为了适应新时期吸引外资的新形势,商务部等部门正计划尽快推出这样的顶层设计理念,这对我国今后继续有效吸引外资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中国在吸引外资方面的所有政策都分散在不同的法律和部门规章中,没有一个顶级的设计文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顶级设计理念正在征求业内专家的意见,并已初步成型。一个突出的亮点是,吸引外资的政策将更加精确和市场化。“未来的外国投资政策不再具有包容性,而是更加精确。投资促进不再完全由政府主导,而是更加突出的市场化手段。”

“中国利用外资已进入‘选择性、平等性、弱化综合经营成本优势、培育新优势’阶段。“精准”和“市场化”是新阶段外资政策的合理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国直接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卢金勇告诉《经济参考报》。

在他看来,准确性主要体现在目标选择和效果检验上。外资的选择更有针对性,也有必要检验政策是否落地并发挥了作用。市场化就是要突出企业的主体性。过去,投资促进和开发区都是由政府领导的,将来会有更多的市场力量。

业内专家指出,外商直接投资顶层设计思路的转变是为了适应中国利用外资内外环境的“新常态”,也与中国经济深化改革的新进程和“十三五”期间对外开放发展的新要求密切相关。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对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作出新部署,明确提出“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进一步开放制造业,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提高引进外资质量。”改革外商投资审批和产业引导管理模式,转变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转型升级。”

可再生能源五年新投2.3万亿

贸发会议经济事务官员梁说,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全球经济环境和国际竞争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从国际化的角度来看,首先,它可以使国内立法与国际协定相协调。外商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反映了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重大变化。如果中美、中欧投资协定等重要谈判取得突破性进展,意味着相关领域的国内法律、法规和政策将进一步调整。其次,随着以tpp为代表的“新地区主义”的兴起,新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涵盖了广泛的领域。投资不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所以应该有一个全面的视野,注意各个领域的协调。

可再生能源五年新投2.3万亿

梁说,外资应该更好地适应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从总体目标来看,稳定外资数量仍有现实意义,但重点放在高端和提高质量是关键。因此,应把提高外国投资质量作为战略重点,并在政策上加强“选择性支持”。优化经营环境,扩大市场准入,加大选择性支持的力度和灵活性,努力吸引科技含量高、知识含量高、价值链高、附加值高的外资企业和项目。

可再生能源五年新投2.3万亿

“国际经验表明,应根据具体的工业机会和技术前沿来确定前瞻性政策目标,并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增加投资吸引力。新加坡在这方面的经验尤其值得学习。”他说。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可再生能源五年新投2.3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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