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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中国商报》记者获得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组织辖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自查的通知》。通知要求,要深入排查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漏洞,发现各种业务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潜在风险。]

随着各种风险事件的爆发,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越来越严格。

5月19日,《中国商报》记者获得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组织辖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自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深入排查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漏洞,发现各种业务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潜在风险。

广东一位私募股权人士表示,广东证监局要求的自查非常严格,这一通知的要求几乎等同于向私募股权机构“报告全部资产”。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广东私募机构都收到了上述通知。对于暂时未收到通知的人员,自检工作可在以后进行。据业内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去年开始大力整顿,现在当地监管部门已经发出通知,这直接制约了相关机构。此次自查的重点是“是否兼营p2p、众筹等非私募基金业务。”

6月15日前提交自检报告

根据《通知》,自查重点包括机构注册和产品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否从事过p2p、众筹等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机构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是否完善,资金筹集、投资运营和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信息更新和报送是否准确及时。

在具体要求方面,《通知》指出,“各相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应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成立自查工作组,负责实施自查工作”;“6月15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信息表和自查工作底稿发送至我局联系邮箱。”

在以上自考试卷中,要求私募填写自考情况,发现问题,各自考点整改计划;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信息表中,要求填写规模、代理、投资者、托管、分类等。

根据通知,“各相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自查要求。我局将适时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不认真开展自查、拒绝自查、不按时完成自查、自查中发现舞弊、故意隐瞒或掩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按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对于自查情况严重、积极发现问题并及时全面整改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或被抽查和检查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我局将适当减少检查次数。”

广东证监局组织私募自查 私募称要“上报全部家底”

“这基本上相当于摆脱家庭。”广州一位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这只是一次抽查,并非全部。对于没有收到通知的私募,暂时没有必要提交自查信息,估计要等到下次。

上述《通知》称,“根据《私募股权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印发私募股权基金现场检查指引(试行)》的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开展自查工作;以上两份文件由中国证监会发布。

重点整顿“是否运行p2p和众筹”

根据广东证监局的上述文件,北京维诺律师事务所的杨兆全律师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这是加强对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监管的又一新举措。此前私募股权基金的混乱已经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因此,监管当局去年开始大力整顿。最突出的整改措施是强化基金行业协会的职能,授权它们作为半官方机构开展工作。

广东证监局组织私募自查 私募称要“上报全部家底”

“年初采用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了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并纳入规范化管理。广东证监局要求的自查是直接从行政监督机构采取的具体检查监督措施,虽然内容与基金行业协会的要求相似。但是,这是行政机关的一项行政措施,对有关机构有直接的制约。”杨兆全说道。

宣家金融投资研究中心主任钟亚成表示,广东证监局此次自查活动的目的主要是调查各种业务活动中的风控程度、合规管理漏洞和可能的违法违规行为。此次自查的重点是第一项,“是否兼营p2p、众筹等非私募基金业务”,这意味着核查的主要目的是净化私募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防止一些私募机构利用各种所谓的创新模式突破合格投资者的限制,防止p2p、众筹等国内一些新兴金融机构寻求在私募领域开展业务,以获得一定的缓解,从而解决现有的业务困难。限制私募机构诚实、尽职地开展自己的业务。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报告并整改;对于严重的问题,有必要增加对这些机构审查的强度和频率。

广东证监局组织私募自查 私募称要“上报全部家底”

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在五一假期前举行了最后一次例行记者会。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部主任陈自强、基金行业协会会长洪磊就私募基金监管政策及近期监管安排做了详细说明。

一是变相公开发行,突破合规投资者的标准。例如,一些私募股权机构向不明对象宣传推介,在宣传过程中夸大或虚假宣传,违规保护收入;还有一些机构利用资本认购制度或通过收益权分割销售来变相降低投资者门槛,投资者人数超过法定人数限制。

第二个问题是,许多私募机构管理混乱,违规操作,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不完善,资金运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例如,一些私募股权机构将自己的财产以大锅饭的形式向基金收取费用,违反合同,甚至挪用或占用基金财产向公司自营市场或特定关联方转移利益,一些私募股权基金从业人员存在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

广东证监局组织私募自查 私募称要“上报全部家底”

陈自强认为,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购买“清仓货”和“真债”产品的压力很大,“跑账”时有发生。据报道,这些基金在申报时从事股票投资,但它们承诺投资者在债务方面有较高的固定收益。一旦项目方存在风险或资金周转困难,他们将面临支付风险,这表明资金链断裂后管理者“出走”,投资者的损失无法挽回。

来源:安莎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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