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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锋等被告人在法庭上 本报深圳报 (记者李少华联员李占祥摄影报道)深圳冠丰华集团25人涉黑案件经过两次开庭接受11天审判,昨天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主犯陈毅锋犯组织、黑社会性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公决 另外24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看了2个小时第135页的判决书 昨天下午2点30分,一审判决在罗湖区法院大法院公开,与前两次开庭审理一样,法院除了允许公民凭身份证自由旁听外,还特别允许记者记录和拍摄。 下午2点30分左右,大审判庭客满了 为了确保审判正常进行,法院制定了相关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组织了许多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丰华集团的涉案25人被保安依次推进审判席 穿着红色囚服特别显眼的冠丰华事件的第一个犯人陈毅前线最后被审判时,这个平时傲慢野蛮的“黑老板”的脸什么都不做的样子 法官锤子响了,开始读判决书 判决书长达135页共计6.7万字,是罗湖法院建院20多年判决书中最多的 判决书详细阐明了陈毅锋等人不为坏事所动的犯罪事实,列举了证据 两个多小时的判决很有条理,直到做出判决 陈毅前线失控,在公堂 法官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所有嫌疑人的表情都不同 “黑老板”陈毅前线一边和坐在旁边的该署犯人大声倾听,一边故意对着记者的镜头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对着镜头做鬼脸。 最终法官结束判决,所有嫌疑人都因几项罪名受到重罚时,他们如梦寐以求地醒来,审判席上好像发生了骚动。 据说曾经是冠丰华集团所谓董事局主席的卢红娇当场哭喊,自己作为代言人接受了。 被判决20年后,听说下半辈子可能会在监狱度过,威风一时,多次在公堂吵闹的陈毅前线现在什么都不做了,他多次摆脱法警察的控制大声喊叫。 几个共犯登机呼叫,表现出激烈的言行 直到多名警长齐心协力吼叫的陈毅锋制服,审判的场面恢复了正常 根据审判录像,在没有受到酷刑的 以前的审判中,被告人陈毅前线、梁耀榕等人以及辩护律师提出了本案有受到酷刑的情况。 昨天的判决用充分的证据说明了案件的搜查、审判等过程的手续是合法的,不存在酷刑的强制 法院传唤证人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调查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庭作证,证明公安机关在监督下进行被告人陈毅锋等人的审判,未受到酷刑的 相关人员出庭,在被告人陈毅前线的预审收容期间,带着被告人陈毅前线进行了身体检查,检查结果证明被告人陈毅前线不存在“吊打”等酷刑造成的受伤情况 公诉机关还在法庭上播放了公安机关审问被告人的录像,录像资料证明公安人员没有拷问被告人 这个视频资料还说明公安人员没有强迫被告人在笔录上签字 关于被告人和辩护律师上法庭,公安机关让被告人坐在“长椅”上的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出示的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相关证书和所附照片证明,被告人和辩护人说的“插槽长椅”是公安机关检查合格的审判用椅子,不是所谓的“插槽长椅”。 陈毅锋必须不服判决上诉 罗湖区人民法院,被告人陈毅锋、梁耀榕、朱业玲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干坏事,伤害群众,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依法判决,陈毅锋被判处八罪,共判处徒刑39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陈毅锋听说判决后,感情一度失控,对判决不服的话就上诉。 犯罪事实 事件前,被告人陈毅锋是广东省罗定市冠丰华集团企业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企业总经理、冠丰华集团企业董事局主席 法院经过审理,明确被告人陈毅锋、朱业玲(陈毅锋的妻子)、梁耀榕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依靠深圳市义嘉易实业有限企业、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企业,对外形成以冠丰华集团企业为名的犯罪组织 被告人陈毅锋是该组织的“老板”,被告人朱业玲是“老板娘”,对外分别自称董事局主席、副主席,被告人梁耀榕(梁耀榕)也被称为副主席 这个组织以工人招募、保安人员招募和消防员的方法扩大势力,最终以被告人陈毅前线、朱业玲、梁耀榕为首脑,结构稳定,人数多,分工确定,形成了严密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集中成员住宿、统一训练,分发水管、消防斧、灭火器、东洋刀等器械,非法建设、寻找牺牲占领公私财产,通过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违法手段获得经济利益,逐渐加强 冠丰华集团企业成员在被告人陈毅锋、梁耀榕、朱业玲的指挥、授权下,寻找受害者、非法经营、故意伤害、妨碍公务、集体暴行、冲突国家机关、窝藏、保护罪犯等违法犯罪活动 (资料来源:广州日报)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黑老大”陈毅锋获刑20年(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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