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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辆汽车被困在新疆乌鲁木齐一家超市的观光电梯里。在物业公司、维修公司和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下,被困人员被安全救出。自统一保险示范项目运行以来,此案成为新疆电梯责任保险统一保险示范项目的第一份报告。通过江泰保险经纪乌鲁木齐分公司的协调和监管,以及PICC P&C保险新疆分公司的积极配合,案件赔偿工作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事故被困人员每人支付了200元。

新疆首例电梯责任险赔案结案

据了解,2月19日凌晨1时50分,乌鲁木齐一家超市的观光电梯被滞留。事发时,共有7名乘客从大楼5楼进入电梯。当电梯在第二层和第三层之间移动时,轿厢陷入困境,被困人员向值班保安寻求帮助。在物业公司与维修公司、119、120急救中心等部门协调后,凌晨2点23分,维修人员赶到现场安慰和营救被困人员。重置电梯后,电梯门终于在凌晨3点50分打开,七名被困人员被安全救出,无人受伤。这起事故是由于电梯变频器损坏导致电梯速度异常,限速器驱动安全装置动作,造成人员被困。该电梯的管理人员已为电梯责任险的示范产品投保。

新疆首例电梯责任险赔案结案

2月19日9: 40,物业公司管理层向江泰保险经纪乌鲁木齐分公司电梯事故赔偿中心报案。赔偿处理中心人员应及时向统一保险示范项目的主承保公司报告,并根据示范项目的索赔流程,到现场指导物业公司收集索赔资料、收集现场照片和监控录像。同时,积极与主承销公司理赔部沟通协调,协助财产公司于2月22日将所有理赔信息传递给保险公司,并进入理赔流程。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梯责任保险统一保险示范产品保险条款》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因电梯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第三方轿厢滞留的,被保险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应根据本保险协议对滞留乘客进行赔偿”,电梯轿厢滞留事件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根据统一保险示范项目保险单中约定的赔偿金额,“如果第三方被困在车内一小时以上,每次事故中每个人的责任为200元”,本案的赔偿总额于2月25日支付到位。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新疆首例电梯责任险赔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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